影视经济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

2022-11-02

根据国家及我省普通高等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要求及评选办法,影视经济学院评议小组依据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 推选出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名单。经我院评议小组会议研究决定,现将推荐的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日期 2022 年 11月 2 日—2022 年 11月4日。

01评审对象

我校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02评审条件
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(2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(3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(4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(5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,获得2021-2022学年三等以上(含三等)奖学金;

(6)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
需要声明的是,本次推荐名单仅为学院审核推荐学生,三天公示后交学管中心审核,不是必然奖学金和荣誉获得者。如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,做退回处理。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,则依校 规做出相应处分。
公示期间若对以上推选名单同学的资格有异议,请联系影视经济学院学工办反映情况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否则不予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