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 管理办法

2024-09-22

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
管理办法

为加快推进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,健全“双师型”

教师认定标准体系,根据《中共中央 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

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、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

厅印发《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、《教育

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》

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
一、认定对象

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适用于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校内专

任教师和校内兼课人员。

二、认定标准

(一)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热爱职业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

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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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为人师表,关爱学生。

(二)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

技能人才成长规律,践行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做到工学结合、

知行合一、德技并修。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

课程思政要求,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。

(三)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,掌握先进的

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,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。能够采取多

种教学模式,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。

(四)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,具有企业相关

工作经历,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至少每年 1 个

月的岗位实践。理解所教专业(群)与产业的关系,了解产业

发展、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,及时将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

规范融入教学。

(五)根据教师不同能力条件,实行分级评价。在满足第 1

至 4 条标准的基础上,须具备以下对应等级的条件。

1.初级“双师型”教师

(1)教学科研必备条件:

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,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、

教学原理,以及教学、实习实训方法。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累

计满 1 年及以上。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,具有公开发表的

学术论文、教学研究成果、著作或教科书等代表性成果 1 项(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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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。

(2)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A.入校前有累计一年以上在企业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

历。

B.参与(前 5 名)为企业开展的各类技术研发、相关服务或

横向课题等 1 项,取得一定的效益。

C.获得与本专业相关国家授权专利(软件著作权)1 项,或

取得经县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鉴定的成果。

D.具有本专业、相近专业的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

术职务。

E.具有本专业、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技能三级(高级技工)

及以上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,或考评员资格证。

F.参加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师资培训基地组织的“双师”素

养类培训,并取得合格证书。

G.本人获县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类、教学

成果类、科技发明类赛事三等奖及以上奖项;或指导学生获县

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技能竞赛类、科技发明类等奖项(每项限认

定 1 名指导教师)。

2.中级“双师型”教师

(1)必备条件: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,具有扎实的理论基

础、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。在教育思想、专业建设、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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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改革、实践教学改革、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果,

起到带头人的作用,获批教学研究或科研项目市局级及以下 2

项或地厅级及以上 1 项,具有公开发表的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

文、教学研究成果、著作或教科书等代表性成果 2 项及以上,

受到学术界的好评。

(2)另具备下列条件之二:

A.入校前累计三年及以上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

历。

  1. 参与(前3 名)为企业开展的各类技术研发、相关服务或

横向课题等,累计到账经费 2 万元及以上。

C.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国家授权专利(软件

著作权)2 项,或取得经地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鉴定的成果。

D.具有本专业、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技能二级(技师)及

以上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,或考评员资格证。

E.具有本专业、相近专业的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

术职务。

F.本人获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类、教学

成果类、科技发明类赛事三等奖及以上奖项;或指导学生获省

级三等奖及以上技能竞赛类、科技发明类等奖项(每项限认定 1

名指导教师)。

3.高级“双师型”教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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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必备条件: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,深入系统掌握本

专业基础理论,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。在教

育思想、专业建设、课程改革、实践教学改革、教学方法等方

面取得显著成果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获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、

教学研究项目或科研项目地厅级 2 项或省部级 1 项。在指导和

培养其他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。具有公开发表的有重要影响

教学研究成果、著作或教科书等代表性成果 1 项及以上。

(2)另具备下列条件之二:

A.入校前有累计五年及以上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

经历,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。

B.近 2 年内主持 1 项及以上为企业开展的各类技术研发、

相关服务或横向课题等,累计到账经费不低于 5 万元。

C.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国家授权专利(软件

著作权)3 项或发明专利 1 项,或取得经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

门鉴定的成果 1 项。

D.参与制定完成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 1 项以上,或主持制

定完成市厅级以上地方标准、技术规范 1 项以上。

E.具有本专业、相近专业的国家职业技能一级(高级技师)

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,或高级考评员资格证。

F.具有本专业、相近专业的非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
G.本人获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类、教学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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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类、科技发明类赛事三等奖及以上奖项;或指导学生获一类

省级二等奖、二类省级一等奖及以上专业技能竞赛类、科技发

明类等奖项(每项限认定 1 名指导教师)。

三、破格条件

符合以下条件之一,可直接认定相应级别“双师型”教师。

获地市级荣誉或称号可认定中级“双师型”教师,获省部级及

以上荣誉或称号可认定高级“双师型”教师。

(一)获得行业技术能手、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、首席

技师等称号之一。

(二)获得劳动模范、五一劳动奖章、工艺美术大师或非

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荣誉之一。

(三)担任教学名师、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、“双师型”

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负责人等。

四、认定程序

凡申请认定我校双师素质教师的,由个人通过 OA 系统“双

师认定审批”流程填报,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,报行政人事

中心审核汇总,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。原则上每年 3 月、9

月各认定一次。

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衡量“双师型”教师能力素质的第一

标准,师德考核不合格者,在影响期内不得参加“双师型”教

师认定,已认定的予以撤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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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认定待遇

“双师型”教师每月可享受“双师津贴”,津贴标准按照

《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薪酬福利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
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,由行政人事中心负责解释。

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

2023 年 9 月 22 日

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办公室

2023 年 9 月 22 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