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度学生先进个人、第十五届运动会优秀个人公示

2021-12-10
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关于做好2021年度影视经济学院(二级学院)学生先进个人、第十五届运动会优秀个人评选通知的有关精神、要求及评选办法,我院评议小组依据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原则,推选出“2021年影视经济学院学生先进个人、第十五届运动会优秀个人”名单。经我院评议小组会议决定,先将推荐的“2021年影视经济学院学生先进个人、第十五届运动会优秀个人”合计178人次的评优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日期2021年12月9日——2021年12月11日。
(一)评审对象
我校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。
(二)评审条件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关心集体、热爱劳动;
3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5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;
6.优秀学生干部: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品德高尚,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;富于开拓创新精神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,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;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两个学期;
7.社会工作先进个人:热心公益事业,积极参加学校所组织的各类社会服务活动;有较强的服务主动意识,热爱集体,得到同学和老师的好评;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、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;
8.第十五届运动会优秀个人:在运动会期间,积极参加与组织运动会,有较强的服务意识,为学生和学院作出突出贡献,得到同学和老师的好评。
(三)评比公示名单如下:

公示期间若对以上推荐名单同学的资格有异议,请联系影视经济学院学工办反映情况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否则不予受理。

影视经济学院监督电话:

19550560616(王晓晖)

15157909842(马正良)

影视经济学院学工办

2021年1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