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经济法》不该是枯燥乏味的代名词

2019-10-25

《经济法》不该是枯燥乏味的代名词

——如何让《经济法》课堂活跃起来

      2017年11月4日下午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《会计法》的决定,正式将“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,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”的规定,改为“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。”,从此伴随着我国20多岁会计行业发展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正式划上圆满的句号。会计行业入门证书上升至初级会计职称证书!

     随着《会计法》的重新修订,我院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。在2018年以前的《经济法》是专业选修课,因为以前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不考《经济法》。而《会计法》修订后,学生可以直接考初级会计职称,考试内容考试包括《初级会计实务》、《经济法基础》。至此,《经济法基础》由专业选修课上升到核心专业课,考核形式也由考查变为考试。

    但很多上过《经济法》的课程的同学都说这门课程是睡觉的课,因为这些条条框框的法律条文太催眠了;而上过《经济法》课程的老师更是苦不堪言,讲案例的时候还有几个学生抬起头,讲法律要点时就又睡过去了针对这种情况,我们对《经济法》课程进行基于翻转课堂的案例互动教学研究与实践的教学改革,将更多的形式加入到《经济法》课程的课堂教学中来。与此同时,将《经济法》课程与初级会计职称考证的考点结合起来,每个考点都尽量安排简单、幽默、易记的举例,再辅以真题习题练习,让学生有临上考场的紧迫感,这样多种教学手段结合使用,使原本枯燥、乏味的《经济法》课堂又活跃起来。